溜进没锁门教室盗走学生钱财 少女犯盗窃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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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李娇萍)海口少女刘某到某学校教学楼溜进没锁门的教室,盗走多名学生放在教室内的现金。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刘某到海口市琼山区某学校教学楼处,进入没有锁门的教室,盗走多名学生放在教室内的现金共计4095元和1件大衣。
当天,公安民警在海口某酒店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当场扣押1件大衣、1个布袋。扣押的大衣已退还被害人。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的家属已经赔偿该案被害人4095元,并取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法院查明,被告人刘某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
对于此案,法官表示,刘某法制观念淡薄,抵制力差,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希望通过此案的审判,刘某能正视自己的过错,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同时也希望刘某的家庭能给其更多的关爱与引导,督促改过自新,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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