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红包”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证监会曾出台规定,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然而,目前仍有一些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基金公司顶风作案、花样百出,例如“学基金知识就送奖学金”“赎回基金就送20%(年化收益)体验”等。从线上到线下,基金销售急需更严监管。

  这正是:

  网售基金花样新,

  滥送红包奖学金。

  顶风作案须严惩,

  岂容涉险钓鱼勤!

  曹  一图  锡  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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