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央视网消息:随着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的出现,现在一些城市街头也出现了共享电动车,而且数量在不断增加,交通运输部昨天明确表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对于已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将依法依规加强管理。

  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目前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而且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马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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