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孙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朱鸣忠、傅嘉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熊爱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深圳福田人力中介
一、任命
孙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朱鸣忠、傅嘉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熊爱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