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3月1日后仍按现有政策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日前,网上传出的“曝光处理新政”吓倒了一帮车主,虽然公安部交管局很快作出了回应,证明了之前的“新政”存在误传。可仍有市民相信传言,赶在3月1日所谓的“新政”之前去处理曝光记分,这也导致昨日南京交警曝光台、各个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都排起了长队。

2月24日,公安部发布了回应: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昨日发布了提示,(一)3月1日以后,机动车驾驶人在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含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仍按现有政策办理,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敬请相互转告,避免扎堆处理。

(二)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是更为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并不影响窗口办理。

(三)目前,我省公安交警部门正进行系统调试,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方法流程、政策解读和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发布。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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