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为凑路费回家 买把水果刀后抢劫摩的司机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4日 作者:张某某 

  正义网百色8月10日电(通讯员 黄伟明)近日,由广西西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西林县法院判决以抢劫罪判处班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班某系无业青年,终日游手好闲,2017年5月14日在城里玩时把钱花光,准备回家的时候,才发现身上没有钱了。此时的他心里萌生去抢点钱花当路费的念头。于是当天9点起,他开始在路上晃悠,并到二元店购买一把水果刀、一个鸭舌帽后,伺机寻找作案对象。

  在物色好抢劫对象后,班某以搭乘三轮摩托车为由,指引三轮摩托司机苏某至八阳沟某路段。让苏某靠边停车后,班某立即持刀对苏某实施抢劫,将一台价值934元手机及72元现金抢走,并驾驶苏某的三轮摩托车逃跑。为了销毁证据,将用于抢劫的水果刀、鸭舌帽丢弃到路下陡坡草丛里。

  当日下午17时许,班某在该县那劳镇街上被西林县公安民警抓获归案,经讯问,班某对持刀抢劫苏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班某持刀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价值1006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鉴于班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班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石岩人力资源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3 18:45:56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石岩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沙井临时工 我市将重点 涉县公安局 省市植保站 精准帮扶促 长沙城乡居 区卫生局检 卢龙县开展 《京津冀及 丛台区丛东 精准帮扶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