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原型案入选十佳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我不是药神原型案”等入选全国十佳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

我不是药神原型陆勇

  12月26日,2018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在北京召开,“法律读库”等公众号获评全国检察自媒体20强,“‘我不是药神’原型案”等案例入选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

  会上,主办方正义网发布了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100强和全国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奖名单。“评选活动是由最高检新闻办公室指导,历时两个月,根据影响力、活跃度、吸引力、认可度、传播力等五个方面指标,最终评选出相关奖项。”主办方负责人说。

  据新媒体百强名单显示:@广东检察、@安徽检察、@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获评全国检察微博20强;@内蒙古检察、@江苏检察在线、@重庆检察事儿等获评全国检察微信20强;@龙江检察、@七台河检察、@陕西检察等获评全国检察头条号20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20强;@法律读库、@哏儿都员外郎、@沂蒙地三鲜等获评全国检察自媒体20强。

  与此同时,因在阵地建设方面发展均衡、成效显著,北京市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贵州省检察院等20个检察机关,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阵地建设奖。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的评选还增设了“2018年度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奖项。其中,“我不是药神”原型案主动释法聚共识、线下网上联动打响“疫苗安全保卫战”、微信“随手拍”助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微博讨薪”打造检察为民服务新模式等案例入选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

  “增设该奖项是为了突出检察新媒体的司法职能作用,希望能更好地以典型案例引领新媒体的发展。”主办方负责人介绍,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迄今举办八届,旨在通过交流分享不断增强政法新媒体的传播力,推动政法事业持续全面发展,进而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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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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