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招录合同制法官助理 录用者可租保障房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深圳首次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144人,录用者可承租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记者9月4日从广东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深圳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144人,录用者可承租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报考人员须在9月8日前网上选报好职位。

  据悉,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属于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一种,由编制部门核定员额、法院录用管理、当地财政统一保障、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按照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实行分级管理,共设置九级,其中1至3级为高级法官助理,4至6级为中级法官助理,7至9级为初级法官助理。其职业保障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休息休假、教育培训等五部分。此外,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可以按照规定承租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租金由本人支付。

  报考人员须具备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优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服务系统地址为:https://sz12333.gov.cn/ess/login),在9月8日(周五)17:00前,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

  笔试9月23日举行,按照不同职位设置: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笔试科目为1科:《综合素质测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笔试科目为2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法官助理)》。

  来源:深圳晚报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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