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和最高库存制度征求意见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作者:张某某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28日讯

根据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有关精神,按照建立推动煤炭行业长期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及《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考核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根据有关规定,煤矿地面生产系统中的储煤能力应达到3—7天的矿井设计产量,储煤能力包括储煤场和贮煤装车仓总能力。依据《关于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对不同价格区间的设定,煤炭生产企业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储煤:设有储煤厂的煤矿,当动力煤价格处于绿色区域时,应保持不低于5天设计产量的最低储煤量;当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下跌超出绿色区域下限时,煤矿应保持不低于7天设计产量的最低储煤量;当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超出绿色区域上限时,煤矿储煤量可不高于3天设计产量。不设储煤厂的煤矿,应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规定,保持装车仓最大设计储煤量。

从事原煤、配煤及洗选、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活动的煤炭经营企业,最低库存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3天的日常经营量。当市场供不应求、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超出绿色区域上限时,煤炭经营企业最高库存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月均经营量。

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的相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煤炭最低库存原则上不应低于近三年企业储煤平均水平;在市场供不应求、价格连续快速上涨时,其存煤量不应高于最高库存,最高库存原则上不超过最低库存的一倍。

各地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运行调节部门负责对重点用煤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发现企业库存未达到要求的,要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对有关煤炭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并与减量化生产挂钩;对有关发电企业核减计划电量,并在参与电力交易上给予一定限制;对造成缺煤停机、影响发电供热的要追究问责;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设备检修、资源运力受限等特殊情况影响正常生产运行,无法满足存煤要求的,相关企业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备,期间暂不对其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进行考核,可免于执行相应惩戒措施,但在影响恢复后应及时补足库存。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沙头劳务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05:16:14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坪地镇坪西村长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十大正规劳务派遣公司 晴隆县农业 2013年 兴仁开展煤 天生桥总厂 2013年 兴义市电力 黔西南州消 我州开展人 黔西南州、 陈鸣明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