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不满一年再次抢劫定安一男子海口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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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陈才刚 唐彩荣)定安男子陈某仁出狱不满一年再次持刀抢劫他人,近日,海口琼山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仁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25日凌晨,被告人陈某仁持弹簧刀在海口某广场看到韩某一个人行走,遂持刀将韩某挟持到人行道处,将韩某身上的现金2500元、一块手表及一枚戒指抢走。今年3月31日,陈某仁被民警抓获。
另查明,陈某仁2008年1月23日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3年10月22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2016年6月28日刑满释放。陈某仁不思悔改,出狱后不满1年再次持刀抢劫他人。
琼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管制刀具威胁,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陈某仁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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