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咬人,喂养者要担责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作者:张某某 

    万一喂养的流浪狗伤人,喂养它的那些好心人要担责吗?
  今年3月,北京市一中院就曾判决过类似的一起案件:王某在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伤,于是将长期喂养这条流浪狗的邻居杜某诉至法院,要求杜某对其进行民事赔偿。最终,长期喂养这条流浪狗的杜某被判赔偿王某医药费等费用。
  当时,本案法官解释说,咬伤王某的确实是流浪狗,但杜某的喂养行为不可避免地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使得动物长期生活在附近。杜某在楼下喂养该狗长达半年以上,因此具有长期喂养流浪狗的事实。作为喂养人,杜某未将流浪狗约束或送到其他公益机构等,而是任性而为,最终导致王某在经过时被该流浪狗咬伤,因此杜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独有偶,2015年3月,浙江奉化法院也判决了一个类似的案子:流浪狗咬死了一条宠物狗,最后,经常喂流浪狗的水泥厂老板被判全责,要为流浪狗的行为买单。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主体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换言之,判断责任人的标准,并非两者是否存在收养关系,而是当事人有无饲养的行为。
  葛律师说,如果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居留,就已经构成特殊的饲养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
  在他看来,从因果关系上看,长期喂养的行为,使流浪狗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因此停留在喂养者周围的区域,进而构成了居民被咬伤的隐患。
  对此,曾有人写评论指出,“喂养流浪狗是爱心的体现,但爱心不是挡箭牌,不能认为无论对错,出于爱心便是正义。评判事件,需要依据法律。喂养者被判赔偿便提示我们,爱心背后还有容易被忽视的责任。即使以爱之名,一旦涉及法律或者其他的底线,责任也不会因此而淡化。奉献爱心值得肯定,但更应该提倡尊重他人权益、理清责任关系的善意行为。”

深圳南湖哪个劳务派遣公司不黑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19:59:02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沙井新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清水河劳动力市场 雄县举办首 营子老棚户 卢龙县总投 市农业局专 省政府调研 丰宁创新信 沧州大化化 阿里巴巴沧 平乡县孔军 秋收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