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找人顶包两男子包庇被判刑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2016年12月1日2时许,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行驶至210国道米脂县21站加油站附近,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剐蹭。
   案发后,高某担心醉驾行为暴露,遂给郝某打电话,让其找个有驾驶证的人顶替自己,郝某随后打电话联系到杜某,并将高某的意思告知杜某,杜某表示同意。然后郝某和杜某来到案发现场,民警对双方车辆驾驶员询问的过程中,郝某与杜某均称小轿车事发时的驾驶员就是杜某,但是民警在询问现场及事发情况时,杜某对案发经过无法详细陈述,引起民警怀疑。
   经进一步侦查,杜某才如实交代其与郝某共同商量并实施顶替高某的事实。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12月5日被米脂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杜某、郝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做假证明遮掩、顶替,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二人共谋,作用、地位相同。鉴于二被告人能如实供认犯罪事实,自愿悔罪,且所包庇的是轻型犯罪,故可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杜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郝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
   点评: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做假证明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人主要有上述的犯罪行为均可能构成包庇罪。
   通讯员 米脂法院 申华  

 

深圳坂田人力资源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19:56:09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公明镇将石村将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南湖临时工外包 路华小学开 实验小学与 吴桥县档案 吴桥县档案 邢台市邢台 邢台市农业 2019贺 年货商品打 市审计局: 市政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