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转让店面为幌子 被告人诈骗同学50万元被起诉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正义网南昌11月1日电(通讯员 王鹏飞)多年不见的同学邀你加盟、买房子等进行投资,你是否会尝试一下。最近,小邓就碰到了这样一件事,给初中同学50万元让你买房子,谁料想却是一个陷阱。近日,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伍某提起公诉。

  2015年12月,在一次同学聚会时,小邓碰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联系的初中同学伍某。两人一边回忆以前同学的情景,一边谈论目前的工作。伍某告诉小邓这几年南昌房价涨的很快,是否考虑投资。小邓称自己也有这方面的考虑,问伍某是否熟悉这方面的情况。伍某就称自己有两个亲戚有新洪城大市场的店面,可以转让给小邓。每个店面需要转让费15万(共计30万元),但还要给伍某自己个人好处费15万元,共计是45万元。

  随后,伍某带小邓到现场去看下新洪城大市场,小邓觉得环境还可以,价钱也便宜,就答应了伍某的条件。但伍某又称,按规定,只有在老洪城大市场有店面的人才有资格买新洪城大市场的门面。他这两个亲戚办理转让比较麻烦,还要在给他亲戚5万元的办理转让的费用。小邓觉得既然决定买店面,就不在乎这5万元,何况自己平时都在深圳,拿5万元代办费也好。同时,小邓觉得伍某一方面是自己老同学,又是做工程的老板,认为不会骗自己。就要伍某去和他亲戚联系店面转让的事情,回到深圳之后,小邓就通过银行将50万元转给伍某。

  后小邓多次催促伍某办理此事,伍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去年3月底,小邓回到南昌约伍某商谈,伍某称店面转让的钱已经交给其亲戚,事情正在办理之中,同时,伍某还伪造了两张其亲戚收到店面转让费的收条以及转让的老洪城大市场店面的地址给邓某,另外,伍某出具了一张收到其30万元店面转让费的收条。

  又过了几个月,在小邓的多次催促下,店面转让的事情仍未办理下来,被害人觉得被骗,提出终止店面转让的事宜,要求伍某返还上述50万元,自此伍某便与小邓切断联系,觉得受骗的小邓遂到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根据伍某写给被害人老洪城大市场店面的地址,找到两位店主,二人证实自己不认识伍某,也没有和其谈过店面转让的事情,也从未收到过任何店面转让的费用。

深圳华强北劳务派遣公司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3 10:30:23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东门分拣员包装工深圳东门临时工外包 怒江州红十 2016年 怒江州人力 中国人民政 2017年 我家的参军 怒江州州本 怒江州政协 怒江州特殊 怒江州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