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有劳动能力但拒绝劳动者将被取消最低生活保障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作者:张某某 

  新华社杭州10月8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正式发布省政府令,公布修订后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该办法指出,有劳动能力但拒绝劳动者等四类情形,将被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资格。

  根据《办法》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拒绝接受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的;有与其收入水平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的。

  浙江省政府指出,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档案,及时更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相关信息。对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的家庭,应当每季度至少复核1次,并且定期进行走访调查。

海山临时工劳务市场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1 01:15:36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石岩镇园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人事派遣 双桥区筑牢 兴隆优化营 全市公平竞 我市农业企 邢钢三项成 盐山县召开 省林业厅厅 开发区:我 曹妃甸港区 海港区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