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制作新闻标题不得使用“网曝”“网传”词汇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作者:张某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8月30日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要求广大报刊出版单位及其新媒体全面加强采编管理,切实维护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通知指出,制作新闻标题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深圳蛇口劳力派遣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2 06:42:21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松岗街道沙浦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桃源人才市场 朱明副巡视 樟树市人社 南城县全方 遂川人社小 湖口县启动 侯仲华副厅 杨乃昭副巡 刘三秋同志 乐平市就业 九江市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