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公安开展禁燃禁放活动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张某某 

  禁燃禁放 从你我做起

  元旦以来,我市各级公安部门对辖区沿街店面、居民小区非法购、销、储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拉网式巡查,并通过展示近期所收缴的烟花爆竹,向市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西湖公安分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禁燃禁放”执法检查8次,共查处“禁燃”行政案件16起,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起,共行政拘留13人,行政处罚3人,行政罚款1人、金额为5000元,查获非法销售点12处,收缴烟花17件、爆竹4519封。

  经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处突大队、双岭派出所、下罗派出所出动警力30余人次,对辖区沿街店面、居民小区非法购、销、储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拉网式巡查。 在巡逻时,民警相继发现违法嫌疑人罗某、胡某、蔡某、熊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非法储存爆竹8封、129封、14封、17封。目前,罗某、胡某、蔡某、熊某四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东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对辖区商铺进行暗访时,在贤士一路菜场附近发现了一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民警当即对这家商铺进行查处,当场查获店内存放的烟花爆竹10余公斤。

  青山湖区公安分局佛塔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零售业场所检查时,发现义坊村刘村自然村口“快乐购超市”的货架顶部有爆竹9封,便立刻唤店主金某至所内接受询问调查。经查明,店主金某为牟取利益,购买了烟花爆竹在其经营的超市内存储、销售。对此情况,办案民警依据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金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对9封爆竹依法收缴。(王泽 万众 记者 钟宏瑜 王旭)

  

最新招工信息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0-30 07:56:36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石岩镇白芒关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梅林劳务公司 市人大展开 长江隧桥工 十一届全国 ***在作 好八连官兵 黄浦公安消 周恩来诞辰 浦东今年人 中国科学院 畅叙乡情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