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蓝光中央广场”业主:
非常荣幸地通知您,您所购买的“蓝光中央广场” 一期项目(重庆市大渡口区湖榕路22号)物业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我司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约定,将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5日集中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我司已向您邮寄《交房通知书》,请各位业主按通知书内容携带相关证件、资料、费用到通知书载明的项目地址办理接房手续。
重庆正惠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深圳海山临时工劳务市场
尊敬的“蓝光中央广场”业主:
非常荣幸地通知您,您所购买的“蓝光中央广场” 一期项目(重庆市大渡口区湖榕路22号)物业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我司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约定,将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5日集中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我司已向您邮寄《交房通知书》,请各位业主按通知书内容携带相关证件、资料、费用到通知书载明的项目地址办理接房手续。
重庆正惠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深圳海山临时工劳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