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印度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消费保  时间:2019年02月20日 作者:张某某 

  原标题:商务部:对印度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征收反倾销税

  中新网5月31日电 31日,商务部在官网发布关于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公告称,自2018年6月8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8年6月8日起5年。

商务部。(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公告称,2017年6月8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2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存在倾销,国内间苯氧基苯甲醛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公告显示,自2018年6月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的间苯氧基苯甲醛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公告称,对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18年6月7日有关进口经营者依初裁公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在此期间有关进口经营者所提供的保证金超出反倾销税的部分,以及由此多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部分,海关予以退还,少征部分则不再征收。对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之日前进口的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间苯氧基苯甲醛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责任编辑:张玉

深圳兼职招聘网



















【免责声明】:YY维新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YY维新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推荐文章
  YY维新网免费提供的行情数据以及其他资料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YY维新网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残缺、 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最后修改时间:2019-12-09 10:58:11
Copyright © 2018 www.yyweix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888888号-4  深圳横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深圳松岗劳务公司 市人社局下 唐山市质监 市区客运出 为残疾儿童 宁晋县工商 秦皇岛市地 秦皇岛创新 瑞典马尔默 保定市20 宁晋县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