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出口处贩毒 海口一男子获刑1年被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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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法律网讯(吴达忠)海口男子王某某夜晚在火车站出口附近贩毒,刚交易完就被民警抓现行。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月26日晚上,被告人王某某在海口市西秀镇海口火车站出口附近,以50元的价格将1小包毒品贩卖给购毒人员郑某某,双方交易完毕即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王某某身上缴获毒资50元、毒品1小包,从郑某某身上缴获毒品1小包。经鉴定,从王某某身上查获的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0.30克,从郑某某身上查获的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0.2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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